2021中国青少年冰球联赛
苏州赛区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中国冰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三)支持单位:
江苏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江苏省体育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苏州市体育局
(四)承办单位:
江苏省冰雪运动协会
苏州零度冰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
(一)预赛阶段:2021年6月19日-9月19日
(二)决赛阶段:2021年10月1日-7日
三、比赛地点
(一)预赛:江苏省苏州市
(二)总决赛:北京
四、组别设置
(一)设 U8、U10、U12 男女混合组、U14 男子组。每个组别限 10 支参赛队伍(少于 3 支参赛队伍,该组别取消)。
(二)组别年龄设置:
U8 : 2013 年 1 月 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U10: 2011 年 1 月 1 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
U12: 2009 年 1 月 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
U14: 2007 年 1 月 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
五、参赛资格
(一)符合组别设置年龄段的各类体校、冰球俱乐部、社会组织等均可报名参赛。
(二)预赛阶段的参赛球队必须以法人单位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三)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的会员单位具有优先报名参加比赛的团体资格。
(四)运动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五)参赛队伍所有人员须经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身体检查合格并开具身体健康证明,必须办理冰球运动专项保险。报名时提供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检查,复印件留存),比赛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等情况,由保险公司负责。保险应包含比赛期间和比赛往返交通,被保险人必须包括全部运动员和官员。不能提供相关保险证明的队伍不得报名参赛。
(六)队伍组成
1、每队的官员最多 4 人,其中领队 1 人,主教练员 1 人,其他官员 2 人。运动员报名最少人数为 11 人,其中队员 10 人,守门员 1人;报名最多人数为 22 人,其中队员 20 人,守门员 2 人。
2、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
3、一名教练员只能在同一组别中担任一支球队的主教练。
六、报名办法
(一)预赛阶段
1、报名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地址、电话、报名组别、比赛服装颜色。领队和教练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大头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教练员等级、电话。运动员须提供姓名、身份证号、大头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球员号码、监护人姓名和电话。
2、按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1)。
3、请各参赛球队在5月30日前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报名表及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江苏省冰雪运动协会邮箱:jsuissa@163.com
4、按照预报名邮件接收时间顺序获得报名参赛资格,每个法人单位各组别限报一个队伍。各参赛队在赛前领队会签字确认报名后, 不可更改报名队伍信息。
5.报到
⑴.报到时请领队带齐全部参赛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卡(或有学籍号的在校证明)、保险单据(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健康证明、自愿参赛责任风险告知书(见附件3),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⑵.报到时间:6月18日全天报到
⑶.报到地点:苏州雅杰大酒店(苏州吴中区石湖东路77号)
(二)总决赛阶段
1、参赛队伍由预赛各赛区各组别获得预赛第一名的队伍选派,每队限报运动员15-22人,领队、教练各1人,其它官员2人。
2、总决赛的报名时间和具体报名办法将于预赛阶段后期另行通知。
(三)严禁各种形式的虚假报名,如资格审查出现问题,组委会或承办单位将对涉事单位和涉事运动员给予相应处罚。
七、竞赛办法
(一)预赛阶段
1、每个组别限报 10 支队伍,采用循环积分赛制。
2、各组别积分第一名的队伍选派运动员代表该赛区晋级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总决赛
1、每个组别限 6 支队伍,各赛区每个组别限报 1 支队伍。
2、总决赛竞赛办法另行通知。
八、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国际冰球联合会运动条例》组织比赛。
(二)预赛采用“三分制”积分赛制和“射门比赛”方法进行比赛。
(三)按照国际冰球联合会女子判罚标准进行,即:不允许身体冲撞。
(四)比赛场地:各赛区各组别比赛阶段场地尺寸需保证一致,场地规格按国际冰联标准执行。
(五)比赛时间
1、预赛每场比赛分三局进行,每局 15 分钟毛时,赛前冰上训练 3 分钟,局间休息 2 分钟。
2、全国统一开赛日为6月19日(周六),当日进行第一轮/第一场比赛。
(六)名次决定办法
1、积分赛制中每队胜一场得 3 分,平一场得 1 分,负一场得 0 分。三局比赛双方打成平局,则每队各计 1 分,然后直接进入射门比赛,胜者再加 1 分,负者不加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则按涉及球队之间的受罚时间决定名次,受罚时间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全部比赛的受罚时间决定名次,受罚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4、赛中两队比分过大时,现场大屏显示胜方竞胜球 6 个。
(七)关于弃权的规定
一方队伍弃权,判另一方队伍比分 5:0 积 3 分获胜。双方队伍均弃权,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 0 分。
(八)运动员确认及资格审查
1、开赛前召开赛前联席会,向各队强调相关规定。
2、运动员参赛当日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3、参赛队比赛前 60 分钟到达比赛场地,领队应在比赛前 50 分钟将填写完毕的队伍组成名单交给记录员。
4、每队每场比赛不限换人次数,未报名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九)比赛服装
1、各队应准备两种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主队穿深色服装)。服装基础颜色必须占 80%以上,上衣背后应有明显号码,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如两队比赛服装颜色相近,由主队更换队服颜色。必须佩戴全护面罩,护颈,否则不予参赛。建议头盔颜色一致,佩戴护齿。
2、每队需确定一名队长和最多两名代理队长,队长佩带“C”字母,代理队长佩戴“A”字母。字母高 8 公分,与运动服颜色有鲜明的对比,佩戴在比赛服左前胸显著的位置。
3、在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号码建议在 1 至 98。每名上场运动员只能使用一个号码。
(十)每场比赛现场必须提供必要的医疗急救措施和服务。
(十一)每场比赛现场必须保留仲裁录像。
九、名次与奖励
(一)预赛阶段:每个组别分别决出 1-10 名,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及证书,4-10 名颁发证书。
(二)总决赛阶段:每个组别分别决出 1-6 名,颁发奖杯、奖牌及证书。
(三)预赛和总决赛均评选最佳前锋、最佳后卫、最佳守门员、优秀教练、优秀裁判员等奖项,分别颁发获奖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每次比赛结束均颁发单场最佳球员奖杯。
十、比赛监督、裁委会、仲裁委员会和联赛督导
(一)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和场内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向中国冰球协会申请选派,场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按照中国冰球协会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中国冰球协会有关规定执行。对比赛中判罚有异议的队伍应以书面形式由领队在比赛结束后 30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交纳叁仟元整(¥3000 元)(现金)申诉费。逾时上交书面材料或不缴纳申诉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诉。若胜诉,将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不予退还。
(四)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委派联赛督导到各赛区监督工作情况。联赛督导由主办单位委派具有丰富竞赛经验的人员担任。
十一、比赛经费
(一)每场比赛收取参赛队伍报名费贰仟元整(¥2000元)/队(不含食宿交通),报名费用于承办单位支付比赛的必要支出,竞赛经费不足由承办单位自筹。
(二)参赛队伍交纳纪律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元)。
(三)联赛报名汇款信息
名称:江苏省冰雪运动协会
账号:0146230000000669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路支行
注:汇款时备注地区、队名、组别(U8/U10/U12/男女混合组U14男子组)
(四)联系人:孙传丽18945103986
袁玉梅18013350004
十二、赛风赛纪
(一)按赛会要求完成全部比赛且无违反赛风赛纪问题,退还全部纪律保证金;否则将视情况扣除。
(二)参赛队的官员、运动员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出现下列行为:
1、种族歧视,侮辱裁判员、侮辱工作人员、侮辱观众、打架或做不文明手势及动作,将被视为违反赛风赛纪。组委会针对以上情况,根据《国际冰球联合会竞赛规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根据规则追加处罚的条款予以一场、多场或整个本届比赛的停赛处罚。
2、参赛队以任何理由罢赛,罢赛队伍将取消后续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禁止参加下一届的比赛。
3、现场观众以任何形式干扰裁判员临场执法或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的,组委会有权将其劝离出场,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比赛时,队员席中只允许秩序册注册的本队教练员、领队和 运动员进入,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队员席。如有违反者,组委会有权将其劝离出场,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医务安排
江苏省冰雪运动协会负责安排比赛期间发生紧急伤病的应急处置和送医费用。各队伍负责本队相关人员的医疗保险和在医院期间的治疗费用。
十四、疫情防控
见附件2
十五、其它
(一)免责声明
在整个赛会期间及参赛途中,出现任何人身意外受伤和其它安全问题及参加此活动而引发的一切包括财产损失、遗失等带来的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队自行负责,主办及承办单位不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肖像权的使用声明
本次比赛的主办及承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冰球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冰雪运动协会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江苏省冰雪运动协会
2021年5月17日
附件2 2021年中国青少年冰球联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